另外本人特别声明一下: 因为成都这位先生,一夜之间出现在本版,并且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本人照片并造成损害,这事情这几日一直在针锋相对斗争中,打搅啦本版其他摄友的清修,本人对此深表歉意。但对于这位成都先生本人将捍卫自己权益到底。
照片中的人都是我的朋友当然好界定。朋友支持我将他告上法庭。
告吧,我估计蜂鸟高兴死了,又逮着一个出新闻机会了。。。。
上法庭?至于吗?成都哎呀有那么大的罪过吗?要允许别人发表观点!这点度量都没有?怎么和大家一起谈摄影呢?
成都来的朋友,现在的问题是已经超越啦单纯讨论照片的范畴啦,并且你的小老乡也很乐意看到我们起诉他。所以啊有些东西是需要一点点执着的。
支持蜂鸟网!
法院见面后记得合个影贴上来
法院都是律师到堂,估计合影是比较难,除非成都来的先生请不起律师。媒体是会通知的,看吧。正考虑在哪起诉,成都市金牛区、青岛市南区、北京东城区,正在斟酌中。
忘记让你转告你的成都朋友啦,他不是说好要将个人信息尽快传给我吗?怎么没有收到啊!尽快啊,你的多催促他哦,我这边所有后续动作都等着他递材料呢!我这等着拿到信息后请他法院会和的。你要没吃到大餐第一个要教训你的朋友!太耽误事情啦。
原板块:中、大画幅相机系统
0是否确认删除本帖?
登录后才能使用该功能
银羽七级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