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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出台是在2020年5月因为疫情而推迟召开的“两会”上,今年1月1日起实施——去年7月份,在某个帖子我的回帖中,涉及到这方面的事情,阁下继续回帖问我,为了避免公开回帖导致有些人从法条角度指摘我而我请起“普法”后他们又没下文的情况出现,就如同现在这个帖子的情况一样。当时我给阁下发了站内私信,说得比较明确了。从出台到实施再到当前阁下提出对其质疑,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民法典》的相关部分都还没看过???
另外,有一点我也搞不明白:莫非是热衷于“记录社会生活的变化”、“反映时代的变迁”的职业摄影人或摄影爱好者的格局都不行,都竞选不上全国人大代表,还是说全国人大代表中的职业摄影人或摄影爱好者都不屑于“记录社会生活的变化”、“反映时代的变迁”,所以《民法典》出台之前大家都收不到动静??从《民法典》出台到正式实施的多半年间,热衷于“记录社会生活的变化”、“反映时代的变迁”的人们也没提出任何有影响力的复议??甚至于从正式实施到今年两会召开的3个来月,也没人提出过修正案???所以只剩下了本论坛这里马后炮的马后炮??
很好的报道摄影,角度鲜明。 在摄影方面 大妈的热情一点也不逊于大爷。 那个飞天造型的妆面也太丑了吧?是妖精变的吗? 民法典出台后 我还没有看过,若如刀客所言,对于肖像权的理解恐怕是稍显偏颇,或许是一种倒退。我认为只要不具有商业属性,不存在利益纠纷,没有恶意丑化诋毁,只是单纯反映社会生活和人们的情绪,就无可指责,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让所谓肖像权任意扩大化,我们还怎么记录社会生活的变化?怎么反映时代的变迁?毕竟人是一切社会生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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