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ni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北京蜂鸟映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蜂鸟网 FENGNIAO.COM)版权所有
京ICP证 150110号 京ICP备 15000193号-2
违法和未成年人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13001052615
举报邮箱: fengniao@fengniao.com
个人感觉,其实碰到这样的事情,当面向当事人说明情况,然后免费给当事人多拍几张相片,作为礼物相送,相信一定会化干戈为玉帛的。
谈谈自己的一些经历和感受。
拍片之前或者是拍完片,征求被拍者的同意,还能结个善缘,多个朋友。拍得了,把对方信箱问来,把调整好的作品发给对方,对方还会很高兴。以后这样的作品发表了,通知一下对方,对方也不会和你计较什么稿费的。以后有缘碰到了,人家还会很乐意让您拍。^_^
拍过几个小孩,都是先打招呼,一般家长都会同意的。拍好了,问问人家的信箱,把作品处理好了发给人家。
曾经在拍一个舞会的时候,正拍着,一位女士走过来问我是不是专业摄影师,我说不是,那位女士问能不能把相片发给她,留下了信箱,回去认真处理后,又加了几个风趣的边框,发给了那位女士,女士很满意,也多认识了个朋友。
只是因为最近总能看到一些帖子讨论肖像权和纪实抓拍的问题。有感把个人的一些经历和体会写出来,供各位参考。献丑了。
个人表述不清,请见谅。
学生的意思是,在片子中女主人公去报社反映意见的时候,楼主不妨主动和当事人联系,把情况说明。
回上楼(131楼):
在现场你要确定拍某个人,按你的做法是完全对的,但是抓拍的片子是不现实的:因为每次在外面抓拍一次下来要少的几十张,一般在几百张,多则几千张,图片中涉及的人也是少则几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这些片里有几张最后会是满意的作品,拍摄当时你个人基本不能确定(回到家里,通过电脑反复观看、比较才会有所确定),也就是说你发表的纪实、新闻片中的人物一般在当时是无法确定的。
支持蜂鸟网!
作者: 燕过留云 第50幅,无题(摄于大连) 这幅图片曾刊登在大连日报的《城市杂志》专栏,图片中结婚女子(左1)到报社大发不满, 声称要打官司(后来没有了回音)。所以你认为好,别人(特别是图片中人)不一定认... |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