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基本上是二手交易的基本原则,偏偏有很多人不能遵守! 对于基本原则,能不支持吗?!
买方已多人跟贴,卖方迟迟不回复,删贴,别浪费感情。
9494,买卖双方都需自律
赞成!还要靠大家互相监督呀!
up
随便说两句:1-3条坚决同意,4条买卖双方可以相互协商,似乎不必那么绝对,第5条很难判断,不具可操作性。也是一家之言,大家讨论讨论。兼帮顶!!
同意! 个人觉得还价时,最好参照近期已经成交的相同成色的报价,禁止恶意还价。
支持蜂鸟网!
大家斟酌!再改。
嗯,还有一条,就是金大斑竹赶快上任 烧他3把火! 整顿一下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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