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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伙总以为架坐炮就能出牛片,毫不顾及被摄者的感受和基本权利,把淳朴一员当"公众人物"疯狂扫射-----这和当时殖民地在中国海岸或陆上架上几门大炮就想征服一个国家一样疯狂!以"艺术"的名义放肆践踏别人的人身和尊严,本身就是犯罪!是一种玷污艺术的行为!
女性视觉的秀版更有多数“关于规则”,这些规则在影友和各版面诚该广为征用:http://bbs.fengniao.com/forum/1264090.html
1、当被拍摄者拒绝拍摄时 不要拍 其中包括弱势群体 比如穷困潦倒者 孤寡人士残障人士生活不能自理的病患人士及被拘押人员等
2、关于人物图片 如果人物面部可清晰识别 上传到私人空间或者其他论坛时 应提前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并告知上传方向及用途同时未经本人许可 不得公布相关人员的个人资料 商业用途的图片 必须得到被拍摄人授权方可使用
3、允许拍摄的演出现场 拍摄演员及舞台时不要使用闪光灯
4、保管好自己的设备 尤其是大型设备 预见一切可能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状况 并做出提示警告
5、不对图片做违背事实的虚假后期 制造新闻
6、重大事件现场 做到不与他人争抢拍摄位置 更不可粗鲁的进行恶意肢体碰撞
7、评论人像摄影作品时 不评说被拍摄者身体缺陷
8、如果必须提供 就请提供真实的图片信息说明 包括拍摄时间 地点 及器材技术数据
9、不以谋取利益为目的 偷PAI他人生活隐私
11、不因为贪图画面的完美 对自然环境做故意破坏
12、尊重初学摄影者的作品 保护其热情 不做羞辱他人技术水准的评论
13、在异地拍摄时 要事先了解当地民俗习惯及信仰
14、不在旅游景点或风光胜地抢占有利机位 进行有偿摄影服务 或TOU拍景中人 强买强卖
15、对于异性被拍摄者 避免敏感部位的身体接触
16、当有个生命需要救助 还有张旷世之作的拍摄机会同时摆在面前时 请选择救助生命
17、如果是小组或者团体创作的图片 需要署名时 请通知所有当事人 并通过协议方式确定人员
18、不侵犯他人著作权 后期添加素材及引用他人文字需说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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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学生的摄影历程。。。
记得07年春天去丹巴小巴旺乡看桃花,路遇两位美丽的丹巴少女,请她俩留步和我们合张影,并表示一定会把合影照片寄给她俩。她俩马上说:“我们现在就要照片!”我们解释说要回成都冲洗出来才能寄过来,我拿出小本子准备记下她们的地址。没想到两位姑娘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藐视和不满,她俩不耐烦地冲我们说:“你们汉人每次来都只晓得拍我们,每次拍了就说要寄过来,现在我们一张照片也没有看到……你们是骗人的!”当时我们一行人羞愤到了极点,并不是因为被拒绝,而是因为那些为了一时之快胡乱许诺欺骗别人的那些行为……当时我们所能做的就是道歉,代那些不懂得的尊重别人的无耻之徒道歉。
还记得08年11月在黔东南西江苗寨参加苗年,游客不多,几乎都是摄影爱好者。在苗年隆重的起鼓仪式开始时便有人端着相机冲到苗王跟前拍特写,搞得苗王都无法进行起鼓仪式。我当时就竭力制止那些恬不知耻的摄影者,但是他们依然不听劝说而是离得更近去拍苗王和满身银饰的苗族小姑娘……
这样的例子真是举不胜举,真是无语了。
我想起一张有名的照片——一只凶残的秃鹫闻到了死亡的气息徘徊在一个即将饿死的非洲小孩身边,摄影师拍摄了这个令人震撼的场景获得了普利策奖。获奖后的摄影师最终自杀了。他因为没有尊重生命,没有在第一时间想法去救治一个需要帮助的羸弱的儿童,而是去满足摄影师拍摄的欲望,他承受不了舆论的压力和灵魂的自责选择了自杀。
希望我们想拍的人物都能开心地面对我们的镜头,希望拍了人家要给人家把照片寄回去,不要以为塞出去的几元钱前就可以买到一个真诚善良的面容!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学会尊重,是作为一个摄影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不是任何时候拍下照片就是出色的摄影师,记得前段时间看的一本“Perfect Digital photography”,里面有一块主题就是叫做:如何尊重人的尊严,作者是美联社工作20年的资深摄影师John Isaac,他的宗旨就是首先考虑被摄者的感受,尊重人权。他也提出了一些很实际的例子,在他过往的一些时间里,有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当时拍下照片,就肯定是头条而且极具新闻价值,但是为了尊重被摄者的感受,他首先做的是放下他的相机,去帮助陷入困境的人(被摄人),不少同行认为他的这些举动是浪费时机,但是也正因为他的原则,在圈内成为颇负盛名的摄影人,很受同行的尊重。
看到LZ的帖子,只能唏嘘一声,不少国人拿着好器材,就当成宝,一心一意找好题材,莫浪费了手上的宝贝,这点心情可以理解,尤其是中国,摄影好像是很随便的事情,只要你愿意出去拍,也不管什么都照拍,从来没有考虑过能不能拍得问题。这在国外是要面临法律责任的。
我记得刚到这边的时候,我就是以为什么都能拍,旁边一桌子小孩子生日,我看到小朋友的表情很可爱,就拿相机随手拍了一张,没想过,刚拍完,一个老师面色严肃的走过来,摆手叫我不要拍照,我可是傻了眼,吓了一跳,随后就不再拍了。之后出去玩,要拍其他的途中的小朋友,第一件事就是问他的父母亲能否同意拍照,多数都是可以的,可见,互尊互重的素质应该是每个国人摄友的基本原则。
我觉得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永远也成不了艺术家。最多也就是个照相的。
作者: 翼上印象 有种殖民侵略者的感觉 悲哀 |
这就是所谓的“人文”?唉!不知道说什么好!
05年在西部闲逛了40多天,一共就拍了十几张当地人像照片(风景中的群体及非人物特写的点缀当然不能算),都是应人家邀请拍的,并答应回家后一定把照片给人寄回去,回来后马上冲成12寸大的照片给他们寄了去,我想他们收到照片一定非常开心的!就是地址写的不是太详细(他们大部分人都不识字),也不知道能不能收到!
当时还看到一件非常另人气愤的事,一天在大昭寺转,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穿白衣的MM手里拿着至少几百张一毛的钞票,边走边给每个孩子发一张毛票,幽哉幽哉地,目不正视地,那神态就感觉自己是救世主一样,唉,气的我照片也忘了拍一张!当时真有上去抽她几下的冲动!
鄙视那些一堆人拿着长枪短炮围着别人拍所谓的“人文”的,更鄙视那些一堆人围着一个光着身子的MM拍所谓的“人体艺术”的大爷们!
生活中的很多东西都值得记录,但如果因为记录而影响了她,干扰了她并改变了她,那将失去记录本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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