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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子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应该是涉及到拆迁费用补偿问题。政府费用补偿如果只对房东,那么客栈老板(可能是外地人)之前已把大把租金付给房东,而且还可能投入了大笔装修资金,指望经营客栈取得收益,现在房子一拆,损失大,自然就不干了。
我倒觉得强拆本身是种强盗打劫,不过披着一件可耻的执法外衣而已。
倘若没有当初官府的各种批文,国土之上也不是哪个想建就可以建的。哦,现在建好了,该交的钱也交了,银行的款也贷了,生意还没开张,官府觉得不要钱要青山绿水的金山银山,一字令,拆无色。赔钱的黑锅全甩给业主来背,本身道理常识上就不通,更不要说法理。
我个人就心里上一直不认可暴力抗法具拆这种说法,太霸道,不公平。黑帽子戴到谁头上都黑。
几年前看过一篇洱海周边旅游开发的深度报道,当时就为业主商户捏了一把大汗。是呀,白花花的银子是拿出去了,啥子手续都是齐全的,环评也应该是过了的吧,那哈叫停了,好多业主银行的贷款却无法叫停。当时我就想,谁在挖坑,谁在填坑,谁又该填坑,现在一拆为净,怎一个惨字了得,如果再联想一下,李先森把自己的整个桑叶帝国,细数移出中华区,是不是何其睿智。不说了,再说过敏了,你懂的。哈哈。
拆房子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应该是涉及到拆迁费用补偿问题。政府费用补偿如果只对房东,那么客栈老板(可能是外地人)之前已把大把租金付给房东,而且还可能投入了大笔装修资金,指望经营客栈取得收益,现在房子一拆,损失大,自然就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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