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像摩托车进城交警罚款200来说,就当摩托车卖个进城玩一天的门票了 中国人打官司,鸡毛蒜皮小事可以赔出五位数,各种开着报废车撞死人有可能不了了之没有房产没有妻儿也没有可执行的财物
没事,继续该干嘛干嘛,碰运气。没人告你你就继续拍,有人告了就赔点钱。为了爱好,这点钱还是该花的。拍风景进公园还得先买票呢。
给大家看看2018年律师解答,本来很简单的规定,就看你有没有商业用,像发蜂鸟这样的义务行为在今年以前都是不可能侵权的
不纠则好,一纠即麻烦。望兄弟们站在大街上、掏出机子前,先想一下《民法典》条款。
如果以"赢利"为主要标准,那就好办了,玩纪实的有几个赢利的?参加比赛获奖都不能盈利,是不是可以随便拍了?
会不会引起一股删帖潮?昨晚看了上面的讨论,我都想把帖子删了得了!
我到对这个法最终会怎么执行不太担心了,想像目前的状况,随便任何人都有手机了,而且很多人不管老少时不时掏出手机拍上一段,这已不是少数人的行为了,如果这样做都违法了,那我们的设置多少个法院才能决绝问题呀?!所以,我认为敬爱将来的细则一定会考了到很多人的问题,不会动辄拍照就是违法,否则他们自己都忙活不过来!我想一定会起码会分出"身份"和"目的性"两个主要方面的问题!
我更乐观的想法是:说不定纪实摄影更自由了,纪实摄影家只要不是以赢利为目的就可以随便拍,如果想赢利就趋与人家签约好了!但是需要官方授权某个摄影协会有权确认"纪实摄影家"的名头,这些人就可以畅通无阻的拍摄了,哈哈哈,也许坏事变好事了!先等等,能够确认"纪实摄影家"的机构先要反腐到位呀,这可是"腐败高发"的权力单位了呀!哈哈哈,对不起我刚睡醒.............不过,但愿玩纪实的能有点特权!也说不定哪!
有几个说法可能安全,一是有的说,当镜头对准她拍时,她没有反抗,当时也没有报警,没有要求删除图片的,表示默认让拍摄。二是持有政府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摄影技术等级证的摄影者可以在扫街中拍摄创作作品。摄影协会的摄影证不行。三是表演节目的可以拍摄,四是公共场合表演的拍,五是见义勇为的拍,六是做好事的拍。
对了,我还有个问题,是不是摄影记者就可以不受肖像权的制约?如果这个可以,纪实爱好者是不是可以通过关系搞个什么“特邀记者”就ok了?这问题很现实呀!
发布了加精俱乐部,还可以发光影俱乐部啊哈哈 拍影子你还说侵权告的赢我就不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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